跳水比赛评分规则如下:
1、跳水比赛一般分1米板跳水、3米板跳水、10米台跳水,并且分男、女、单人、双人进行比赛。
2、跳水单人项目有5名或者7名裁判员,双人项目有9名或11名裁判员(分别打同步分和技术分),但是无论是几名裁判,打分公式都是: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然后把所有分数相加然后乘以难度系数。最后把运动员的所有动作得分相加,然后进行排名。
3、跳水比赛的动作是在跳水规则制订的"动作难度表"中选的,一般包括自选动作和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4、裁判员一般会根据运动员的助跑、起跳、空中动作、入水动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要求助跑平稳有力,起跳角度适中,空中动作连贯优美、水花小、如水无波澜。
5、压水花是跳水动作好坏的关键因素,要求运动员入水水花越小越好。为了尽量减小水花,运动员应该以正确姿势入水,使入水点更加准确,符合力学原理,缩小身体迎面击水面积。
跳水比赛的赛制
国际游联跳水技术委员会规定,凡是奥运会和世界杯跳水比赛都必须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预赛中选手的出场顺序将在技术会议中根据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预赛中成绩最好的18名选手进入半决赛。半决赛中成绩最好的12名选手进入决赛。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成绩不相互累加,每场比赛的分数从0分开始。
在决赛中如不采用淘汰制,运动员应按总分排列名次的颠倒顺序进行比赛;在决赛中如果采用淘汰制,运动员应按预赛总得分排列名次的颠倒顺序参加下面的比赛。如出现比分相同,比分相同运动员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如果在预赛出现并列18名、或半决赛出现并列12名的选手,并列的选手可以参加下一轮比赛。在奥运会中,双人比赛没有预赛,直接进行决赛。决赛中共有8队选手(其中之一来自东道主国家)。出场顺序由计算机随机决定。
评判会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行板、跑台)、起跳、空中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因此,运动员的助跑要平稳、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翻腾及转体的速度恰当、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跳水评分是从完成动作的技术性和优美性两方面考虑。
当运动员完成动作的姿势与规则要求的姿势不符时(指直体、曲体、抱膝)裁判员应扣除 0.5-2分。运动员进行立定动作时如双脚离开跳板或跳台,每名裁判员扣除0.5-2分。臂立跳水时,身体如未能体直并保持稳定平衡,每个裁判应扣除0.5-2分。纪录组从评判给分中删去最高分和取低分,当被去掉的分数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时,是可任意删去其中的一个。
在头入水或脚入水时,两臂没有保持正确的姿势,每个裁判应扣除0.5-2分,双人跳水比赛中,如在助跑、起跳和起跳高度的一致性、空中动作配合时间的一致性、入水角度的一致性、入水时与板或台相对距离的一致性、入水时间的一致性没有被表现出来,则每个评判动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员应扣0.5-2分。头入水时,两臂应申直举过头顶与身体成直线,双手并拢,如在入水时,单臂或双臂低于头顶,则最高得分为4.5分。脚先入水时,两臂应伸直紧靠身体两侧,脚部不能弯曲,如在入水时,单臂或双臂高于头顶,则最高得分为4.5分。
当运动员在跳台上助跑途中停顿后再跑,裁判长应从每位裁判员的计分中扣除 2分。当所有评判动作同步配合的裁判都给0分时,评判动作完成质量的裁判员的给分无效。
1、跳水比赛的评判有7人及5人制,再加1个裁判长但奥运、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必须有7名评判评分。每一个动作的满分为10分。
2、评分时,删去最高和最低分,将剩下的分数相加再乘难度分,便得出该动作的分数。如用7名评判,则需在总分上除5乘3。将半总决赛和总决赛跳的动作分数相加,总分最高者胜。
3、评判会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行板、跑台)、起跳、空中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因此,运动员的助跑要平稳、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翻腾及转体的速度恰当、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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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评判跳水动作成绩,主要根据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入水角度、水花大小等方面的优劣来评分;双人动作的评分标准则要增加同步性和相对位置等因素。这就要求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勇敢、果断、平稳、有信心;起跳充分,有适当的高度和正确的起跳角度;空中动作连接要好,姿势优美;入水角度准确、垂直,压水花越小越好。
很多人喜欢看跳水比赛,除了中国队能在大赛上争金夺银之外,跳水运动员的优美弧线以及高分数、高难度的水花,也是观众的欣赏点之一;裁判员评判跳水动作成绩,主要根据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入水角度、水花大小等方面的优劣来评分;双人动作的评分标准则要增加同步性和相对位置等因素。这就要求运动员助跑(走板、跑台)勇敢、果断、平稳、有信心;起跳充分,有适当的高度和正确的起跳角度;空中动作连接要好,姿势优美;入水角度准确、垂直,压水花越小越好。
跳水评分是裁判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来进行打分。计算方法是:现场5名裁判在每位选手动作结束后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以中间3个有效分的总和乘以该动作的难度,得出的积就是该动作的实得分(7人裁判则以中间5个有效分的总和乘以难度后再除以5乘3)。
国际跳水组织会议决定从1981年开始,凡是奥运会跳水比赛和世界锦标赛都必须进行预赛、决赛,从预赛中选出12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参加决赛。决赛时必须重复预赛时的全部动作,以决赛成绩总分多者为优胜。
评分标准
比赛中,裁判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走板和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动作来评定成绩。所以运动员要跑得平稳,起跳果断有力,起跳角度适当,高度一定;在空中姿态优美,翻滚快速转弯;入水时身体垂直于水面,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员打分:5名裁判员打分后,先删除最高和最低的无效分,将剩余3名裁判员的分数之和乘以该运动员起跳动作的难度系数,得到该动作的真实分数。比如5个裁判的分数为5,(55),5,5,(5),总计为15(总和)×20(难度)= 30(实际分数)(注:括号内数字为删除无效分,下同)。
跳水的主要规则
(1)跳水竞赛规则规定,比赛项目分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和无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两类。
(2)在每一个项目的比赛中,运动员都应跳完全部比赛动作,随后将所有比赛的得分数累加,以得分数多者为优胜。
(3)跳水比赛的动作须在跳水竞赛规则的“动作难度表”中选定。
(4)跳板跳水比赛,男女分别有6个和5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以及各有5个有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其难度系数的总和不得超过9.5。
(5)跳台跳水比赛,男女分别有6个和4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以及各有4个有难度系数限制的自选动作,其难度系数总和不得超过7.6。